环卫女工因替班被扣100元工资,合理么?
日期:2017-3-1
【济南环卫工投诉单位遭辞退 环卫所长:打举报电话就要付代价】
61岁的傅女士去年6月开始做环卫工,月薪800余元。元旦期间,由于感冒输液,她便找丈夫替岗两个小时。结果被查岗人发现,当月工资被扣100元。
傅女士觉得事出有因,便找环卫所领导反映问题,由于当时没有解决,傅女士就打了12345热线投诉,希望能减免罚款,没想到当天下午却接到了被辞退的通知。绣惠环卫所的刘所长称,他们管着150多名环卫工,如果不辞退傅女士,以后其他环卫工不满意都会打举报电话,打了举报电话就要付出代价。

用人单位扣除环卫女工100元也有其不合理之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其实际上岗时间支付工资。扣除其未上岗时间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该案列中,环卫女工并不满足任何一条,因其拨打举报热线就被辞退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环卫女工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如若用人单位不愿意恢复劳动合同关系,环卫女工可以请求赔偿双倍补偿金。
在年后上班之后,在与单位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试用期过长,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如果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5,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④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